根据《加快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宁发改服务业〔2022〕286号)和《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发〔2023〕1号),经组织征集、处室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拟认定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0日。如有意见,请以当面或署名来信的方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实名且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对匿名方式提出意见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6038018 5025391
邮政地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1.拟认定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2. 拟认定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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