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及本市“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工作要求,提振汽车消费,拟开展丰台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集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一、发券活动时间
2025年6月
二、申报条件
本次消费券通过线上平台方式进行领取发放,有关技术平台或服务机构可根据消费场景和消费券发放要求向我局申报发放活动方案,平台企业无偿配合丰台区商务局做好2025年丰台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及相关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安全、平稳、顺畅的消费券发放能力及核销能力。不得向活动参与企业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2.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3.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近三年内承接过相关单位消费券发放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参与丰台消费券的发放: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区商务局审议其它不予支持的。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8:00止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填写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出项目策划方案;
4.企业风险防控方案,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方案。
5.申请单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tswjltfzk@mail.bjft.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3837580)
五、其他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开展比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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