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支撑作用,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助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我市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我市同步公开征集《2025年东营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2.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适用性。结合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以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提供2-3张技术成果设备、应用场景等照片(JPG格式,单张照片2M以上、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附带照片的文字说明),并与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对于往年报送并收入目录的技术成果确有技术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提升的可择优再次推荐)。对于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的予以一票否决。
3.推荐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1.市直、各县区(功能区)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技术成果。不接受企业、二级院所等单位单独报送。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表、成果报告、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将择优推荐参加《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评选,入选《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技术成果将在山东科技大市场“绿色低碳技术成果专区”及“山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集中推介展示,并择优参加路演推介活动。
联系人:东营市科技局农社科 马艳萍 8315578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刘锦亮 8090092
电子邮箱:skjjsfk@dy.shandong.cn
附件:
1. 附件1: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docx
2. 附件2: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docx
3. 附件3: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docx
4. 附件4: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docx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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