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工信发〔2025〕45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信科技部,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通知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县(市、区)推荐、市局审核公示、省级复核抽查等程序,剔除省复核未通过企业后,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德州市部分)予以公布,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赋能提升服务,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创新型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早日发展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德州市部分)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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