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
为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组织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信息更新;
2.组织2013年至2022年(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复核。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已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二、工作程序
(一)信息更新和复核均采取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参与信息更新的企业通过平台内“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参与复核的企业通过平台提交复核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企业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二)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对复核企业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提交系统,并形成初审意见的报告,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标题统一为“关于报送xx县/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意见的报告”)。对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各载体需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三)市工信局对各县区、开发园区报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审复核情况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后报省工信厅统一公布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年度信息更新情况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未更新将按最低分处理。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动员企业及时、准确填报。
(二)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落实初审主体责任,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确保复核企业质量,于7月29日前将复核情况报告正式行文(含复核情况汇总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为加强政策衔接,在省厅复核通过名单公布前,原2013年至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名单公布后,以公布名单为准。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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