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生态创新城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根据《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兰科字〔2025〕6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以下分别简称“中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中心”,依托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
2.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
3.具有某一产业领域的行业背景和业务基础,建有国家、省、市及行业级专业科研平台,具备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试制与技术可行性验证、用户验证等服务能力。
4.拥有持续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并建立项目库,且有概念验证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5.具有规范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健全。
(二)申请认定“基地”,依托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研发和生产场所均在兰,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
2.具备开展中试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建有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产品示范等服务的中试线。
3.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优势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前期基础,原则上中试线建成1年以上,且有中试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确的中试服务范围,具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生产质量控制方案等能力。
5.落实安全生产、环保等主体责任,与中试相关的环境条件和工艺流程等软硬件均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考察。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申报材料、开展现场考察,综合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认定。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提出拟认定“中心”和“基地”名单,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认定结果。
三、申报时间
自主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23日,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按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将纸质材料(1份)装订成册,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于7月2日前集中报送。
3.申报材料报送至兰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城关区雁宁路349号市政府统办4号楼220室)。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0931-8847167
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科:15393111102
附件:1.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docx
2.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佐证材料清单.docx
3.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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