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1:09:02 发布部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各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有关规定,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合理使用能源,现下达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发展改革委应及时通知本区计划内单位(附件1),组织实施能源审计。

2.计划内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附件2),以2024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必要时进行能源效率检测,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委提交能源审计报告。

3.区发展改革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要求,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本区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4.计划内单位因客观原因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需向区发展改革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区发展改革委核实后,将确认意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5.因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被发展改革委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

     3.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环资双碳处  姜 辉,23142380)

附件下载
关于下达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附件).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