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四川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西充县财政局,南充高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5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西充县限申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 项目牵头单位应是南充市辖三区以及西充县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条件或科技服务能力的财务健全的企业和单位。其中:企业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 对纳入统计部门研发投入(R&D)调查范围的企业,需提供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的上年度研发〈R﹠D〉统计年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上传附表。
6.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4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7. 每个企业限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1项。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逾期未完成项目验收情形,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岗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和上传单位批准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相关指南要求,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5.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项目在研、项目到期逾期未验收结题)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三)其他要求
1.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4. 项目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5. 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配备科研助理,科研助理主要负责实验技术、成果转化、财务报销等科研辅助性服务。科研助理原则上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高职),并在申报系统单独附单位盖章的证明页扫描件(含科研助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6. 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中上传涉密资料。
7.西南石油大学(南充)、川北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已安排市校合作专项资金,不再申报本批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8.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具体要求和规定为准。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的支持方式。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身份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s://www.nanchong.gov.cn/kjj/index.html),点击 “业务平台登陆入口”,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 “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 “用户登录”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登录,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网上提交至归口科技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省市事业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通过“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其余由属地县(区)归口经科局或归口单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核实,按照项目推荐要求,通过“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18日17时。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7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送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7时。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市科技局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11楼,联系人:黄晓艳 0817-6991133。
市财政局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2号楼8楼,
联系人:黄丽华 0817-2260786。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
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高新科,唐海岽,6991155);
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农村科,杨 焱,886112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成果科,任春蓉,8851133);
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专项(资管科,黄晓艳,6991133);
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社发科,陈昊洲,8856677)。
(二)申报流程咨询
市科技局资管科:冯语茜 2222576,6991133
(三)技术支持热线
市科技情报所:李 新 2666025
六、特别申明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南充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817-8895566。
附件:1.2025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3.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4.2025年度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5.2025年度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申报指南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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