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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0:32:04 发布部门: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10:32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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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工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767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全市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鼓励报送列入化工老旧装置统计台账、确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鼓励报送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确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

2.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已无实际经营、破产清算中或已破产、已注销等情形。

3.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失信、诉讼、担保逾期等情形。

4.申报企业需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2.项目应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

3.项目应完成立项、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或延缓建设阶段的项目不可申报。

4.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设备更新内容,不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的“纯土建”类项目不可申报;项目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情况,需一并在项目建设内容中说明,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三)项目技术水平要求

1.申报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2.项目实施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项目贷款要求

1.申报项目应确有贷款需求,无贷款需求的项目不可申报。

2.项目贷款需求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

3.项目贷款需求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4.项目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

5.项目贷款预计使用时间明确。

(五)禁止报送项目

前三批已入选全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再贷款清单的项目,以及由同一企业申报的、项目名称或项目建设内容高度重复的项目不得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和园区要加强政策宣贯力度,切实摸清设备更新项目情况,确保项目真实且确有贷款需求,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条件落实,并与相关银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支持银行参与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促进更多优质项目纳入清单。

(二)按时报送。请各县(区)和园区按照申报要求指导好意向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清单》,做好项目审核把关,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项目清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清单.xlsx】

附件下载
附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清单.xls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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